我市建筑施工定下文明铁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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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6日10:11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黄峰 实习生 王海波 通讯员 张承光) 建设项目施工不能给城市造成污染,更不能给市民带来不便。 昨日举行的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大会,要求今年文明施工要重点“打围”、“降尘”和“清渣”,还首度规定,必须有“便民”举措。
市建委要求,施工单位没有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方案和费用清单的,不得进入招投标程序,更不能施工。今年起,新开的工程项目,业主必须向施工单位优先划拨文明施工费用。施工时“便民”措施不可少 根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安置告示牌,在车辆和行人通行道口,设置安全可靠的临时设施;施工围栏安装牢固、整齐,警示标志清晰醒目,保障通行车辆和行人安全;施工道路两端设置交通警示和车辆导向图;夜间在围栏上方要悬挂警示灯,并保证用电安全。工程不同“打围”不同 建筑工程要全部实现立面封闭施工;新开工的市政工程和打通的“断头路”,实行全封闭施工;对主干道拓宽和打通“瓶颈路”,实行纵向半封闭施工;对居民密集区且交叉路口较多的施工现场,采取分段封闭,分段施工;对城郊结合部的市政工程项目,在工地进出口或起止点设置门楼,或沿施工现场纵向设置通透式围栏。“降尘降噪”减少污染 所有施工现场出入口实行硬覆盖,施工单位要派专人清扫保洁;建设工程的水泥、砂石等运输车辆,一律实行封闭化运输;城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上路前,必须对轮胎和车身进行清扫或冲洗,做到不带泥上路;有噪声的夜间施工,必须批准后方可实施,并采取隔离措施,把噪声降低到最小程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