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女子夺回125万财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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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7日04:4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离婚时丈夫隐匿财产250.8万元,自己却只得到家电、家具等财产的重庆市璧山县农妇刘芬,近日通过法律手段夺回了隐匿财产中属于自己的125.4万元。 徐晓明与刘芬均系重庆市璧山县农民,于1980年12月双方自愿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00年1月20日,徐晓明因与刘芬感情不和,双方协议离婚,笼统约定其共同生活的彩电一台、音响一套、冰柜一个及组合家具等全部财产归刘所有。但是,徐晓明利用其掌握家庭财产
刘离婚后发现了这些被隐匿了的财产,便诉至璧山县人民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经调查取证,法院查证了在2000年徐与刘离婚时共隐匿财产达250.8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