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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存入巨款 九旬老太向花旗追讨12亿美元(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7日08:16 新华网
金娣出示的证据:金质凭证与金质图章
金娣出示的证据:金质凭证与金质图章
  图片的内容为:美利坚合众国纽约国立城市银行特别发行不可撤销无时间限制金娣女士,系中华民国公民,转移了3亿美元到美利坚合众国银行首席办公室。她已从这笔款中取出了5000万美元,余额2.5亿美元继续留存该银行。时间是1941年4月7日。我把钱存入了美国城市银行。我愿意听从上帝的旨意,决定我剩下的2.5亿美元的继承人。那就是,谁拥有全部的金质存款、取款证明及金娣的金龙和金猴印章,他就是这个继承人。这笔余下的存款及其利息当然归该继承人所有。存款人:金娣记录:大卫·约翰逊核对:约翰·布朗经手人:姜奎

  4张纯金及数张纯银铸成的存单,记录了60年前一笔巨额存款;九旬老太委托代理人赴美追讨,排名世界第一的花旗银行却大耍手腕,赖账不还;回到中国,几位中国老百姓和庞大的花旗银行在媒体上和法律界展开较量,但某些国人的表现却令他们难以置信;当事人一怒之下出书办网站,揭露花旗银行在华长达47年的掠夺史及追讨内幕。巨额存单的来历

  引发此事的是4张纯金及数张纯银铸成的存单,签发日期是1941年4月7日,金额为2.5亿美元。存单上刻有花旗银行总裁和存款人的头像,存款人为金娣女士,存款地点是新加坡金城道分行转存纽约总行。存单用中英文标注:该存单为“特别发行、不可撤销、无时间限制”、“在世界分支提取均有效”。

  这笔巨额存款的主人金娣,曾是上个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贵州省军阀、贵州省主席周西成的机要秘书。

  当年,周西成将自己的黄金、现金、实物等价值3亿美元的财产,以18个人的名义分别存入美国花旗银行在新加坡的金城道分行,金娣为18人之一。1941年日本占领新加坡前夕,周西成将其存款剩余的2.5亿美元的继承权交给了金娣,移交手续在花旗银行办理,花旗银行向金娣开具了存款、取款及有关凭证。其后,由于当时中国战乱频繁,金娣作为这笔巨款的惟一主人辗转藏匿,最终隐居于中国南方的小山村。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美国政府冻结了中国在美国的全部资产,金娣老人的这笔数亿元存款也被冻结在美国。

  花旗总部百般推诿

  1979年中美两国达成解冻中国在美资产的协议,金娣这时才有了取回存款的条件,但因其隐居与世隔绝,直到1990年她才知道存款可以取回。怀着美好憧憬的金娣老人委托他人两次去新加坡代办此事,但得到当地花旗银行的答复是,需向纽约总行请示。

  金娣的代理人邵连华1996年接手此事。一开始他也怀疑存款的真实性,于是专程赶赴武汉约见金娣的侄孙熊安军,并抱着科学的态度,对熊出示的小金盒、金章、金质文件等证据反复验证,逐步坚定了赴美为老人讨回公道的信心。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况且是放在一家国际大银行里的存款,更应该按法律约定办事。谁知邵连华等人随后在美国的遭遇却令人不敢相信,他与美国律师于1997年11月5日在纽约花旗银行总部与银行副总裁进行了谈判,花旗银行这位副总裁在谈判中答应三个月内结案。但事后花旗银行不及时兑付,并百般推诿,拒绝见面。

  美国花旗银行进而提出“存折有假”,但又拒绝提供书面答复,只是说花旗银行原名不叫花旗银行,在银行的历史资料中对于这笔存款“查无记录”。

  美国律师突然变卦

  美国代理律师通过多方取证,证实存款文件是花旗银行发行。美国花旗银行英文改过三次名称,但中文名称在亚洲地区一直未改,在中国内地和香港及新加坡的分行一直沿用花旗银行名称。

  在无法继续协商的情况下,1998年5月8日,邵连华委托美国AUERBACH&KIRSCH律师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该法院受理后原定于当年10月6日开庭,但AUERBACH&KIRSCH律师于9月17日突然发传真声明不再担任原告方律师,因此使得联邦法院的开庭受阻。事后AUERBACH&KIRSCH律师的秘书、一位中国留学生透露,开庭之前花旗银行将自己的一件案子交给了AUERBACH&KIRSCH。这位秘书还透露有人将要对此采取行动,建议邵连华尽快回国。

  第二次开庭成泡影

  最后邵连华找到了美国著名律师哈维,在听他介绍完案情后,哈维律师异常激动地说:“当年花旗银行只是州立小银行,突然之间变成了国际大银行,哪来的那些钱,我们这一代人都没有研究明白,现在我明白了。我相信这件事一定是真的。”

  哈维律师在同美国联邦法院进行交涉后,商定1998年11月30日再次开庭。哈维律师通知原告方派证人并携带证据赴美,并在美国联邦法院发出开庭通知的前提下,依法向此案相关的中国公民发出出庭作证的邀请函。但美国驻沈阳总领事馆以有移民倾向为由拒绝签证,使得第二次开庭又成泡影。

  在这种“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邵连华等人在美国的民事诉讼实际上失败了。就在山穷水尽的时候,哈维律师说:“为什么你不在中国打这场官司?依据花旗银行的章程,只要是在美国花旗银行有存款,到其任何一家支行提取均为有效。”这句话提醒了邵连华,他要回到祖国去,在自己的国土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

  体验美国式的“人权”

  邵连华六次赴美追讨历史欠款的坎坷经历,宛如一场噩梦。美国自称是民主、自由法制和人权的天堂,但邵连华很快发现,美国并不是他们自己所标榜的那样。

  在美国向花旗银行讨债时常会遭到白眼和危险。有些美国律师公开声称不能帮助中国人讨债。在洛杉矶和纽约,邵连华多次碰到美国律师的白眼,他们轻蔑地、直言不讳地说:“我不能帮助中国人把钱从美国拿走。”

  邵连华曾经找过一位退休专家,请他对存款文件进行鉴定。此人原是FBI的总工程师,据介绍此人非常正直,而且拥有鉴定执照。邵在支付了2500美元佣金后,得到的回答却是:“我若鉴定是真的,你还用打官司吗?我不能帮助你一下子把钱从美国拿走。”他还问:“你们中国安全部是干什么的?”邵说:“是保护国家利益的。”美国专家说:“我也是美国安全部的呀!”

  一天,两位美国财政部秘密特派员突然闯进邵连华的住处,递上一张名片,就要进屋搜查邵带的所有东西。按照美国法律未经本人同意是不允许进屋搜查的。紧急情况下邵急忙给代理律师打电话,代理律师在电话上向他们提出了抗议,最后将他们赶走了。

  专家认定中国有管辖权

  2000年12月24日,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应松年等我国数名著名法律专家和金融专家,在北京召开了一次论证会,会上考证了这笔存款的真实性和法律诉讼的管辖权问题,最后专家们集体在会议纪要上签了字。

  专家们认为,依据凭据上记载的“在世界上所有分支机构提取均为有效”的规定,中国法院有对这笔存款进行法律诉讼管辖权。对此著名法学专家、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律师认为,此案事实存在。“以目前的这些材料来看,完全符合在中国法院的立案要求。由于这些存取款票证是花旗银行特别发行的没有可比性,所以辨别其真伪的资料应由花旗银行来提供。”

  对于这笔存款的真实性,代理此案的王川律师认为:“对于这些存取款的凭证,目前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其是伪造的。本案应该符合法院的立案要求。”

  上海花旗称凭证有假

  2001年7月16日,北京某报记者电话采访了花旗银行上海总行公关部郭女士,她在看过部分凭证传真后,认为这些材料存在问题。

  她说:“其一在票面两侧刻有当事人双方头像不符合花旗银行开具票据的规则,其二在票据开头与文件中多次出现的citybank(城市银行)字样,都是连在一起的,而正规的应该是两个单词分开的。”

  一些国内银行界的制币专家在看过整套票据后认为,全套票据做工精致,不是仿造所能达到的。以其纸制票据上的五色套印技术而言,就现在的制币技术来说也是非常先进的。其铸造三套文件所用的金属,黄金6.5公斤,白银还要多,金银总价值超过10万美元。但这还不是最高的,其文件的制版费最为昂贵,在77件文件中,有印制的、有金属铸造的,还有丝织的、五色纸的、蚕丝的。文件大部分是双面印刷铸造,近200个版面,以现在的技术估算,需制造费用80多万美元。

  悬念何时才能揭开

  由于这笔存款发生在1941年,至今已有60年的时间,本息已累计达12亿美元。目前当事人金娣女士尚在,她已是93岁高龄(2001年)。由于她年事已高,留给她的时间不会太多了,这笔巨款会在她的有生之年回到祖国,回到其真正主人手里吗?

  对此,邵连华先生充满了自信:“我办的是为中国讨回公道的事,同时也利于国家的经济利益,更长中国人的志气。这样的事我相信一定会胜利,也一定能够胜利。”

  据其律师介绍,此案的相关资料已搜集齐备,相信案件不久将会真相大白。邵连华表示,他将依据花旗银行下一步反应,在适当的时候,在北京展出存款所有文件;并邀请在华的所有国内外新闻单位采访,向全世界讨一个公正的评价。

  另据相关资料介绍,中国目前在海外还有多笔类似存款,除周西成的存款外,还有王家烈等人的存款滞留在美国。如此案胜诉,将会给其他类似的案件提供审判依据。

  本文内容均摘自《花旗银行在华掠夺纪实》,标题为编者自拟。(信报记者刘易胡劲华整理)(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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