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在押艾滋病人若无条件隔离治疗 可保外就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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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7日11:4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毅伟近日,西安民警接连遭遇“艾滋”小偷的报道见诸报端,一时间,社会上的与在押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对此,昨天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王敬军主任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艾滋病人主要在社区管理
根据我省制定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实施细则》,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主要在社区进行管理。 艾滋病人有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社会福利。不能剥夺他们工作、学习、享受医疗保健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也不能剥夺其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权利。艾滋病病人应暂缓结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如申请结婚,双方应接受医学咨询。到医院就诊时,应当主动向医务人员说明自身的感染情况防止将病毒传播给他人。对故意感染给他人者,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艾滋病人可保外就医 流动人口中被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原则上由常住地负责对其监护管理,没有正常理由,不得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遣送回原籍。属被拘留、劳改、劳教和羁押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在关押收容所内管理教育,对于已经出现临床症状的感染者,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学专家确诊为艾滋病病人,而关押场所无条件隔离治疗,可保外就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