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化肥等农资价格过快上涨实行干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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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04:36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记者赵承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紧急通知,决定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实行干预,以稳定其价格。 发展改革委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化肥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研究制定抑制其价格过快上涨的干预措施,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适时出台。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释了价格干预方式:对出厂价格,可规定最高限价,或实行提价申报制度、调价备案制度;对化肥批发价格,可规定进销差率;对零售环节,可规定最高限价或批零差率。 (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