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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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07: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李罡喻奇树)昨日,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綦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高达172万元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被划拨到市财政水保“两费”专用账户上。至此,重庆市第一起强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案件尘埃落定,綦万高速公路也由此成为重庆第一条被依法强制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高速公路。 据了解,綦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修建綦江至万盛高速公路过程中,扰动地表及植被
2004年2月24日,重庆市一中院下达强制执行文书。昨日,该公司拒缴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滞纳金共计172.76万元被强制划拨。 据重庆公路建设部门称,目前,重庆市尚有数十条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未按相关法律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未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重庆市水利局表示,强制执行綦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拒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案件的成功,将有力地推动全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