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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物价局要求价改应先听取弱势群体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07:56 大众网

  本报济南3月7日讯(通讯员 史成家 记者 杨飞越)省物价局近日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在物价改革中,应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承受程度,尤其是要听取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意见。

  价格改革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在当前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对象多元化、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深化价格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省物价局要求,调整和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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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要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凡是列入《山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项目,要依法进行听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特别是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意见,实现改革的力度与发展的速度、人民群众的承受程度的有机结合。

  同时,省物价局要求各地要建立价格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工作预案。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及时启动,迅速实施监管措施,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惑众、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从重、从快处罚。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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