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离婚女子“夺”回前夫百万藏匿财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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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10:13 生活报 | |||||||||
据央视报道离婚的时候丈夫隐匿财产250.8万元,自己却只得到家电、家具等财产的重庆市璧山县农妇刘芬,近日通过法律手段夺回了隐匿财产中属于自己的125.4万元。 徐晓明与刘芬均系重庆市璧山县农民,于1980年相识恋爱,同年12月双方自愿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00年1月20日,徐晓明因与刘芬感情不合,双方协议离婚,笼统约定其共同生活的彩电一台、音响一套、冰柜一个及组合家具等全部财产归刘所有。但是,徐晓明利用
刘芬离婚后发现了这些被隐匿了的财产,便诉至璧山县人民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在诉讼过程中,刘芬通过律师查证了徐晓明所隐匿的价值32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申请法院对徐晓明的其它隐匿财产根据其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取证,法院查证了在2000年徐与刘离婚时共隐匿财产达250.8万元。 璧山县人民法院判决徐晓明支付未分割的共同财产中刘芬应得的部分125.4万元。(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