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男女不平等关系中没有“胜利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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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10:17 北京青年报 | |||||||||
作者:潘洪其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本报正式推出《2003年传媒性别监测不完全报告》。专家指出,在有关女性的报道或评论中,传媒普遍存在“性别盲点”,一个突出的表现是,由于对不同性别或某些性别群体的陈规定型,比如“领导夫人要做‘廉内助理’”、“现在的女童,将来的母亲”之类的说法,无形中强化了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男强女弱、男外女内的性别
男女不平等关系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人类由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转型。由于生理特征的自然差异,男性在狩猎、耕种、战争等活动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从而逐步奠定了男性对于女性的强势地位。男女关系的这种不平等状态,从游牧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一直延续至今。如果说男女不平等关系的形成,最初有较多自然选择的成分,在历史演进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素,那么,在当今信息时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水平较传统社会有了质的飞跃,男女在生理特征上的自然差异,已经不能成为男性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继续占据主导地位的必然理由了。 这个时候,男女不平等关系之所以还能在相当多的场合得以维持与发展,除了长期形成的不平等关系本身具有很大的惯性,一个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在包括大众传媒在内的社会语境中,男女不平等的信息和观念,“男人一定要是什么样,女人一定要是什么样”,给男性和女性强加了太多暗示、期望、要求与诱导,受到暗示、期望、要求、诱导的男性与女性,往往又会进行自我暗示、期望、要求与诱导,并同时对同性和异性的他人进行暗示、期望、要求和诱导。这种信息确认和观念强化的结果,必然是使不少男性和女性继续相信,男人和女人本来就是不平等的,男女平等永远都是不可能实现的。有鉴于此,对社会语境中包含性别偏见的信息和观念及时拨乱反正,“好比一种‘环境质量’监测,目的是优化我们的社会环境”。 女性是男女不平等关系的受害者,男性未必就是绝对的“胜利者”。男性从不平等关系中获得了主导权、支配权,相应地也被要求承担起有时是超负荷的“义务”。正像专家分析的那样,男女不平等关系要求男性一定要刚强而有成就,女性一定要温柔而善理家务,这种教育不仅限制了女性,对男性也是一种限制,因为并非所有的男性都有一样的潜能(如获得成就的潜能),也并非所有的女性都有一样的潜能(如善理家务的潜能)。只有依据每个人的特点去发展他们的潜能,而不只是人为地塑造“典型的男人”和“典型的女人”,才是真正的人尽其才,才符合真正的人道主义。 实现男女平等是为了解放妇女,同时也是为了解放男人。存在决定意识,意识也反作用于存在,意识的反作用有时是十分巨大的。当男女平等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清除传媒上屡见不鲜的“性别盲点”,营造一个不含性别歧视的社会语境,就成了矫正男女不平等的信息和观念,破除“男人一定要是什么样,女人一定要是什么样”之类的迷信,用意识的反作用推动建立男女平等关系的关键所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