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交通事故调查认定驾驶员酒精含量测试为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10:51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昨天下午,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室就“3.6”警车交通事故的有关调查情况向本报作了通报。据称,经事故当晚现场测试,驾车警务人员董某的酒精含量为0,事故发生后,董某之所以离开现场是为了执行紧急公务。 据警务督察室钱主任介绍,前晚9时30分许交通事故发生后,他接到110指挥中心电话立即赶到了现场,了解到驾驶员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一民警后,立即联系了该支队领导。
对董某事发后离开现场一事,昨天下午,董某所在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给警务督察室出具了证明,董某离开事故现场的一段时间内,正在赶到我市某地执行一项紧急公务。10时30分左右,他返回接受交警调查。 据钱主任介绍,事故当晚,董某一家在其母亲家吃完晚饭后,回家途中接到了执行紧急公务的通知,随后就发生了交通事故。董某下车察看伤者后,发现伤势并不严重,于是向妻子作了交代,自己打出租车去执行紧急公务了。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