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挪公款案现大蛀 作假账国企竟被零资产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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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11:04 武汉晨报 | |||||||||
挪用公款案牵出案中案 1999年初,武汉市检察院在查办中国经济信托投资开发公司湖北证券部(简称“证券部”)总经理杨仲凯(已判刑)挪用公款一案时发现:长江航务管理局对外技术服务公司,通过“中间人”在该证券部存有350万元高息资金。该公司有730万元滚动资金存在了证券部。深入调查发现,这730万元中资金存储利息分解成两个利息合同签署。累计有21万余元的账外
叶恒仁向市检察机关交代:他与任外技公司办公室主任以及财务部经理的康汛、李俐两人,将改制中单位的公款20万余元隐瞒于账外,后私分了其中的15.5万余元。另5万余元分给了知道这笔账外巨款的樊京力(时任武汉长贸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据被牵涉的樊京力交代:她还与总经理叶恒仁、办公室主任康汛合谋侵分了公司其他账外资金。 国有资产贪污案浮出水面 原长江航务管理局对外技术服务公司(下称外技公司)于2001年9月酝酿企业改制,时任该公司的老总叶恒仁为获得这一企业,伙同他人做假账户,得出资产评估结论:公司资产总额为810万元,负债813.7万元。 2002年4月30日,对外技术服务公司交由地方管理,其上级主管集团公司与叶恒仁签订了《企业产权转让协议》,将外技公司以“零资产”转让给了叶恒仁。樊京力作为上级主管单位长航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以及企业改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之一,得到了支持叶恒仁的贿金1万元。 自此企业改“姓”私有,更名“长远对外技术服务公司”。由叶恒仁“领衔”,其子女、亲属参与经营。 4名法律工作者涉嫌巨额受贿 侦查人员在审查外技公司账目时还查出6起案中案: 外技公司欠工行武汉市分行营业部550万元贷款逾期未归还,任某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资产经营一部副经理的喻某负责处理。受叶恒仁的请托,他给外技公司减免242万元,使该公司以308万元转让价格顺利结清自己的债务。后收受叶恒仁1万元美金感谢费。 外技公司与某证券部350万元有价证券回购成交合同纠纷胜诉后,为使案件顺利执行,2001年12月,叶恒仁趁办理此执行案的市中院执行庭审判员李春清、书记员赵亮出差北京时,在两人住宿的湖北饭店房间内,分别送给李、赵人民币1万元。 2002年2月,此案执行终结后,叶恒仁又在武汉港旁的一家酒楼内再次分别送给李、赵2万元和1万元人民币,以示“谢意”。 反贪人员在审查两名贪赃法官的过程中,又查出与他们二人同时收受巨额贿赂的工行两名法律工作者——工行省分行营业部法律事务处南治明、熊明。(记者朱滨通讯员晓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