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千万壮男无女可娶 委员吁遏制性别比失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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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14:17 新华网 | |||||||||
2020四千万壮男无女可娶 委员吁遏制性别比失调 ( 新华网 2004-03-08 14:17:19 )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张玫)在8日上午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李伟雄代表无党派委员发言时说,应采取果断措施,遏制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
李伟雄说,我国自1971年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是出生婴儿性别比例失调的问题也愈演愈烈,在农村尤为严重。 据介绍,世界各国的出生性别比长期维持在104至107之间,就是每100个存活女婴出生的同时有104至107个存活男婴出生。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我国男女出生性别比已经达到116.9,海南、广东等省则高达130以上。照此趋势,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之日,我国将有3至4千万处于婚育年龄的男青年无女可娶。 李伟雄说,失调的出生婴儿的性别比严重阻碍着我国人口的和谐、持续和健康发展,并将大大引发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成严重威胁。 李伟雄认为,传统的封建思想观念、发达的医疗检测手段和滞后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造成出生性别比失调的主要原因。虽然我国的母婴保护法和人口计划生育法都明确规定“严禁进行胎儿性别诊断”,但是由于取证困难,这两项法律的威慑效果实际很有限。 李伟雄建议,国家应充分运用法律、经济、教育、文化等手段,降低出生性别比例。比如:完善并落实奖励扶助政策,切实保证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生活不低于平均生活水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当向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倾斜,逐步形成家庭抚养孩子——孩子回报社会——社会赡养老人的良性循环;立法禁止非医疗性中期引产,对贩卖、残害、遗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严打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