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3月15日起对新建社团不再要求注册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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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8日16:5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马佳)已经开展了5年的对全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政登记工作将宣告结束,从3月15日起,新组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将不再受注册资金要求的限制。根据市财政局刚刚公布的通知,本市从15日起将全面停止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财政登记工作,相应的财政登记证书也不再作为这些单位、社团购买银钱票据管理的依据。 市财政局方面表示,随着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财政管理方式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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