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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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06:48 扬子晚报 | |||||||||
近日,省委组织部先后召开部务会议和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作主题发言,着重就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提出了要求。 徐国健指出,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是实现“两个率先”的根本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按照中央
徐国健指出,要结合组织工作实际学习贯彻条例,重点抓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民主生活会、巡视、谈话和诫勉等党内监督制度的落实,在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上下功夫。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加快构建民主开放的组织工作新机制。把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作为加强党内监督、构建民主开放的组织工作新机制的重点来抓。把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与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民主开放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的建设。 注重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公开公正的组织工作社会评价体系。 徐国健最后强调,组织部门作为党委主管党员干部的职能部门和领导机关,既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又担负着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职责。各级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都要认真学习条例,努力精通条例,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严守党的纪律的表率。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到深化和拓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学习教育活动之中,切实加强组织部门内部监督,不断提高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水平。 月初,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柯广坚已对部机关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作了专门部署。8日上午,部机关全体人员还集中收看了《党内监督条例》辅导讲座电教片。(沈组 郁芬)(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