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给会议立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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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07:13 扬子晚报 | |||||||||
近日,赣榆县政府约法四条,整治“会海”。一、会议由县政府统一管理,每月5日前,各部门、政府各位领导将要开的会议名称、规模、大致时间、参加人员、会议议程等一并报到县政府办公室,政府办对会议进行统筹安排,能合并的合并;二、会议限时,常规性会议,一般控制在2小时以内,一般性的工作会议,要控制在1小时之内,一旦会议超时,与会人员可以自行离开,不需请假;三、会议设迟到席,会议结束后,要通报迟到单位;四、每年3、4、5月为无会月。(曾力莹)(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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