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代表团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韩启德参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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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07:40 黑龙江日报 | |||||||||
宋法棠等出席 张左己讲话记者 刘伟 本报北京8日电今天下午,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我省代表团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围绕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大会发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参加审议。代表团团长宋法棠,代表团副团长张秋阳
中央党校副校长王伟光代表在发言时说,修宪是我国进入新世纪、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件重大事件。修正宪法对推进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有重大意义,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需要,是民主进步的表现,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宪法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淑洁代表在发言时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国体和政体,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与时俱进的统一,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的有机统一,体现了把人类文明成果和中国国情的有机统一,同时也体现了新一代领导集体执政为民、立党为公、依法治国的执政思想。 中国金融学会副秘书长秦池江代表说,宪法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同时也要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我国宪法的产生不能脱离中国历史,要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对宪法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修宪后,还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宪法意识教育,政府机构必须首先严格按宪法行政。 省武警总队总队长王良臣代表说,修宪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提供了宪法保障,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境界;尊重和保障人权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发展中“以人为本”的理念,丰富完善了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