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同胞”说法有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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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08:02 江南都市报 | |||||||||
“将原有章程中提到的“港澳同胞”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 此外,在章程第十五条中增加了“归侨、归眷”的内容,并将“国外侨胞”改为“海外侨胞”。据《北京娱乐信报》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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