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拟订教育制度法“爱国爱澳”为教育总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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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08:29 中国台湾网 | |||||||||
中新网3月8日电澳门华侨报报道,澳门教育制度法案咨询意见稿出台后,澳门社会上十分关注将“爱国爱澳”教育列为教育总目标并始于小学教育培养爱国爱澳情怀的相关条文。 据悉,“爱国爱澳”体现于各程度教育的目标。咨询稿拟定,小学教育的首项目标为“培养学生基本的公民意识,养成其爱自己,爱他人,爱澳门、爱祖国、爱大自然的情怀”,延至高中教育,其首项教育目标为“增进学生的国家观念和国际视野,加强其对澳门特别
报道说,上述教育目标的确立,是根据澳门回归后政治、社会变化等因素作出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