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2名受诬告民警洗冤 警方期盼正确行使权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1:10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3月9日消息: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获悉,去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在受理、核查对民警的投诉和现场督察处置涉警纠纷时,坚持查纠与保护并重,共办理维权案(事)件24起,对10名暴力袭警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向12名受诬陷、诬告和遭不法侵害的民警发出《督察正名通知书》。 自去年1月公安部颁布实施“五条禁令”以来,我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建立健全有
对此,瓯海公安分局民警郑元真感受颇深。上月1日下午,利用双休日回家乡的郑元真在一银行前见洞头县北岙镇村民陈某、林某夫妇与一妇女发生争执,遂主动出面劝解。陈某、林某恼羞成怒,向郑拳打脚踢10余分钟,致郑鼻骨骨折,多处软组织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事后,陈某家人无中生有地举报郑元真违反“五条禁令”。市公安局和洞头县公安局督察部门随后在查明陈某、林某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分别对陈某、林某处以治安拘留14天和7天的处罚,并向郑元真发出正名通知书,使他在精神上得到抚慰。 据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室主任钱普平介绍,在我市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去年受理的366件群众投诉中,经查情况不实的占投诉总数的61.68%,其中有部分群众因对公安机关正常执法程序不了解而投诉,也有少数是对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满而意图报复。公安机关真诚希望市民正确行使权力,以免让战斗在一线的民警流血又流泪。(温州日报记者周永旭)(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