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张案”判决是一次历史性突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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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1:14 沈阳晚报 | |||||||||||
昨日上午9时,曲乐恒诉张玉宁交通事故赔偿一案在东陵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张玉宁赔付曲乐恒人民币2635566.64元,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双方如有不服从判决者需在15日内提出上诉。对这一判决结果,记者采访了曲、张两家及相关人士。 曲家一周内表态 昨天上午8时50分,曲乐恒在其姐夫的陪同下,来到东陵区人民法院进行听审。在整个宣判过程中,曲乐恒的表情出现了悲愤的神情。判决结果宣布后,曲乐恒平静地说,“我必须得与家人及律师一同商量一下,才能作出最后的结论。”当晚,记者打通曲乐恒的电话时,曲乐恒本人表示,他与家人已经与代理律师进行了初步的商讨,但现在还没有一个初步的意见,还是不能说。曲乐恒的代理律师胡安潮也是持同样的意见。至于何时能研究出一个结果,胡安潮表示,一周之内大概会有一个结果。 张家提出若干质疑 当记者打通张玉宁之父张志毅的电话时, 张志毅表示,自己正在仔细研究判决书的内容。但在谈到判决结果时,张志毅还是提出了一些质疑。张志毅表示,自己已经一再声明,本着积极赔偿的态度来对待这个案子的,不过这是在判决“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但在看了判决书之后,对判决的内容还存有若干异议。其一,对于张家此前给付曲家的3万元现金没有得到东陵区人民法院认定。张志毅说,给付的过程中“有几位球员家长在场,但我考虑到队员的关系,没有惊动他们。” 其二,对于辽宁足球俱乐部已经支付曲家的医疗费用没有计入赔偿范围内,张志毅问到,“这是否是曲乐恒重复享受医疗费?” 谈到7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张志毅认为“这可能创下了中国之最”。张志毅最后表示,将与律师一同仔细研究判决书的条文后再作出反应。而张家的代理律师张维林表示,7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恐怕是有些高了。她表示,一切都将与张家详谈后再作出决定。 律师这是历史性突破 来自辽宁华建律师事务所的宋建华律师是辽宁省的资深律师。在得知了判决结果之后,宋律师当即表示,“东陵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一次历史性的突破。”宋建华的观点是,曲张案是特殊侵权主体,肇事方张玉宁是特殊主体,而受害方曲乐恒也是特殊主体。在这种特殊背景下的判决结果并不高。 按照宋律师的判前预计,判决结果将在50万元至120万元之间,但东陵区人民法院取了曲家的上限与他们估计的下限的平均值。宋律师表示,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与欧美不同,这次判决结果是一个突破,但这次突破却为今后代理此类案件提供了一个鲜活的依据。因此说,其判决结果非常好。 看来,曲张案虽然由于一审判决而走向了尾声,但能否由于双方的不服判决而再起波澜,现在还难以预料。 作者:本报记者蒋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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