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发出预警销售河豚严厉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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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4: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昨天,广东省卫生厅发出今年第一号“广东食品安全预警通告”,表示将对销售河豚鱼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1月和2月,广州市和深圳市陆续发生10多起因食用河豚鱼干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 据介绍,河豚鱼许多品种含毒性极强的神经素,被称作河豚毒素,在河豚鱼卵、卵巢和肝脏中含量最高,其次为肾脏、血液、眼睛、鳃和皮肤。河豚鱼死后,内脏毒素可渗入肌
河豚鱼中毒一般在食后10分钟至3小时内发作,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胃肠症状,以及口唇、舌尖、指端麻木,眼睑下垂,四肢乏力、发冷,继而出现四肢肌肉麻痹等神经系统症状,最后因呼吸系统麻痹而死亡。 省卫生厅指出,近年广东省时有进食河豚鱼发生中毒的报告,每年均有死亡病例。目前正值河豚鱼毒性最强季节,消费者在购买水产品时应仔细辨别,切勿购买和食用河豚鱼。 (廖怀凌)(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