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前夫索探视权法院调解化解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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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5:0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方剑磊记者徐建) 离异后前夫拒绝妻子探视小孩,爱子心切的母亲出于无奈,只得将前夫告上法庭。昨日,在大渡口区法院法官耐心调解下,母亲终于见到了心爱的孩子。 去年初,大渡口区的张韵和刘勇离了婚,小孩判给男方抚养。由于二人积怨颇深,离婚后刘勇根本不让前妻探视小孩。爱子心切的张韵多次恳求都无济于事。为了讨回自己探视
由于告状前,张韵已将此事向刘勇所在单位及区妇联等有关部门反映过,双方对立情绪十分突出;加之探视权纠纷属于《婚姻法》修改后的新类型案件,法院对此案很重视,受案后详细了解产生探视权争议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明确告知刘勇,离婚后未抚养子女一方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之后,刘勇表示同意张韵探视,但双方对探视时间、地点及方式仍有较大分歧。 嗣后,大渡口区法庭与刘勇所在单位取得联系,建议其单位领导协助法庭再找刘勇谈心,化解双方矛盾。经过多次调解,张韵、刘勇就小孩探视问题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张韵撤回了对刘勇的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