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状态立法将有宪法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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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5:1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宪法修正案中,“紧急状态”概念替代原有的“戒严”概念 本报北京电 正在审议中的宪法修正案正好呼应着公共危机管理要立法的声音。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力也领衔向大会提交了一份要求制定《紧急状态法》的议案。
李力指出,现行有关紧急状态制度均分散于不同的法律文件,如戒严法、防震减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理、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条例等文件中,这些法律法规没有建立统一的紧急状态概念,使得目前的应急管理工作相对被动,这在去年非典疫情发生时就曾出现过这类问题。 出路当然是统一立法。她指出,本次会议审议的宪法修正案,已用涵盖面更为广泛的“紧急状态”概念替代了宪法原有的“戒严”规定。宪法修正案一旦经大会表决通过,即成为紧急状态立法的宪法依据。 (林洁 曾璇 黄熹 吴江)(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