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投标防腐加大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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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5: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监管规定重新修订印发,省委省府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本报讯日前,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全文如下: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省各人民团体,中直驻粤各单位:《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已重新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04年2月26日 《规定》内容提要 工程建设单位 不按规定程序运作或者弄虚作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设计施工企业 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建设工程项目中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行政监督人员 向投标人或其他有关人员泄露标底,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行政主管部门 违反规定给应进行招标投标而没有招标投标的工程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 各级领导干部 违反规定插手或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