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子女就读乡村学校今后不收借读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6:52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昨天发出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对在政府主办的乡、镇(区县人民政府所在镇除外)、村的初中和小学就读的外来人员子女,免收借读费。免收借读费学校名单可在市财政局、市教委网站上查询。 这一规定是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性及中央部门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核处理意见通知精神做出的,将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