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传销被罚5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02:21 齐鲁晚报 | |||||||||
本报潍坊3月9日讯 (通讯员 于文海 记者 刘炳文)一外地女子,租用星级宾馆作为办公场所,打着推销高科技产品的幌子,暗地里却干着变相传销的勾当。昨天,潍坊市工商局奎文分局处罚了一起非法传销案,没收传销商品210条,罚款50000元,这是潍坊对传销处罚较重的一次。 3月5日,奎文工商分局公平交易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潍坊某星级宾馆包房内正从事
据调查,这名操外地口音的女子,原籍广东省,自2003年7月,作为广东某保健饰品厂的经销商,开始传销该厂生产的项链等保健饰品。2004年元月初,该女子来到潍坊,伙同潍坊的李某在潍坊发展人员。 具体销售过程是:若想成为该厂的经销商,必须先购买一套近千元的产品才有资格发展下线,并从下线人员的销售业绩中提取报酬,报酬由直接奖金、培育奖金、小组累计奖金等几层构成,所谓直接奖金就是经销商直接推销一套产品可获得150元的直接奖金,此项奖金必须推销出两套以上产品才有资格领取;培育奖金即每个经销商销售网络的第二层所销售一套产品,可获得奖金150元;小组累计奖金即从第三层算起每新推销六套产品可获得小组累计销售奖金400元。被查获时,该女子已在潍坊发展销售人员47人,获得销货款40000元。 据工商人员介绍,近来“传销”又有所抬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现在的传销和前几年比,不再那样疯狂,但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大,应特别注意识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