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城市医生晋升须先下乡一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09:27 金羊网-新快报 | |||||||||
省卫生厅制订相关方案:大医院必须对口扶持山区小医院 新快报讯(记者 肖萍 通讯员 陈广泰)记者昨天从广东省卫生厅获悉,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务人员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县级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一年。
根据近日出台的《广东省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山区县医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须协调城市卫生机构与农村卫生机构建立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确保地级以上市的每所县(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持本地或欠发达地区的一所政府举办的县级或乡(镇)卫生院建设。 规定明确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务人员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县级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一年。服务方式可以采取分期分批、定期轮换,或参加巡回医疗服务等形式。承担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任务的管理人员和医疗技术人员的工资、奖金由原派出机构发放,福利待遇不变。(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