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带号转网写进电信法意见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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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12:59 扬子晚报 | |||||||||
上海讯 被运营商的资费大战搞得晕头转向的手机用户或有望解套。昨天,记者从可靠渠道得知,《电信法(征求意见稿)》中对消费者“带号转网”的问题有了原则性的规定。所谓“带号转网”,也就是一家电信运营商的用户,无需改变号码,就能转而成为另一家运营商的用户,运营商不得对其阻挠,也不得收取费用。(潘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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