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减少农民的“减”法该怎样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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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13:45 新华网 | |||||||||
作者:李代祥 近来,围绕“三农”的话题很是不少,其中有不少人都提出了“减少农民富裕农民”这样的观点,“于我心有戚戚焉”。至于应该怎么个“减”法,观点却并不一致。比如社科院社会学所王春光先生就认为:“要使农民增收,前提是减少农民数量,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加快农村城市化,是减少农民的惟一途径。……国家应该加大城乡体制改革
当然,通过让农民进城来转变农民身份,以期获得城里人的待遇,进而实现农民富裕,在一定的时间段内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途径。但是,通过让农民进城来减少农民,是一个过程,而且也是一个需要很长时间的复杂过程。况且,城市发展不可能无限大,城市容纳的人口也是有限制的。江淮南先生在《怎样理解均衡发展与城市群集聚》一文里说,按照我国城市化进程推测,将来中国城市具有容纳10亿——12亿人口的能力,但仍会有6亿——7亿人口居住在农村。 由此可以推论,想让哪怕是绝大多数农民进到城市里来,都是不可能的。而且就是现在的发达国家,农民也并不是都到城市里来的。所以,减少农民决不意味着农民都要到城市里来,也不太可能都到城里来。短时间内让农民到城市里来找工作,通过打工的工资来提高农民收入,是一个办法,长远看来并不是彻底解决农民问题的根本。减少农民是一个途径,更重要的应该是“富裕农民”。 在现实中我们看到,一些地方政府许诺,只要农民交一定的钱,就可以购买城镇住房,获得城市户口。这样一来,在相关的汇报材料中,农民数量是减少了。但农民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也减少了,农民不但没有富裕起来,甚至可能因此返贫。 所以,减少农民的“减”法,本质上并不一定是让农民都到城里来,让农民都有一个“城镇户口”的本子,而是应该通过体制改革,打破中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体制,给农民和城里人一样的待遇,比如并不太多的负担,一定的社会保障(如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与医疗保障等),从根本上挪走农民身上的负担,给农民以公平。只有从这种意义上来减少农民,农民才可能逐渐富裕起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