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修改《妇女权益保护法》保护弱势一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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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15:1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家中钱财多少妻子有权知道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曾璇、林洁、黄熹、吴江报道:夫妻共同财产,一个热门话题!在广东团的全国人大代表还在热论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如何保护弱势一方时,来自上海的全国人大代表李葵南已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修改《妇女权益保护法》,对夫妻财产的知情权等方面作出进一步规定。
李葵南代表认为,重要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房、车等),应该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李葵南说,现在很多妻子由于对丈夫的财务状况一无所知,和丈夫一起打拼了事业之后,却没有在自己名下的任何财产,导致在离婚时遭受很大的损失。这样对妇女是不公平的,应该在立法上对这部分妇女给予保护。(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