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六个月敲诈同学百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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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15:43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许虎田健)家住本市,今年刚刚16岁的刘震宇,在辍学后半年时间里,以“威胁、恐吓”的手段,向以前的同班同学王某敲诈勒索近100起,累计人民币高达8万余元。昨天,当刘震宇再次向其同学勒索6000元人民币时被西城警方抓获。 早在2003年夏天,由于平时不好好学习,成绩较差,刘震宇刚刚上到初三就辍学了。16岁的刘震宇辍学后没有合适的事干,由于本身是单亲家庭,父亲又忙于工作,平时很少过
在家玩了3个多月,刘震宇自己感觉到手头有点紧张,需弄点钱花。他在上学时就听说王某家有钱。于是,刘震宇就向王某要钱。由于上学时王某曾经挨过刘震宇的打,从心里就十分惧怕刘震宇,为了避免再次挨打,王某每次都按刘震宇说的办,要多少给多少。这也使刘震宇越来越肆无忌惮。从勒索几块钱,到几百元人民币,最后干脆狮子大开口,每次都要几千元。交钱地点由开始时的刘家附近,发展为直接去王某的学校门前。一开始每次给几块钱时,王某还能从自己的零花钱中挤出一部分,但到后来,随着刘的胃口越来越大,王某的零花钱已经不够给的了,王某就背着父母,从家中偷偷拿钱交给刘震宇,而忙与工作的王某的父母对这些情况竟然毫不知情。 2004年3月8日下午13时许,西城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侦查员在西城区宜家家居门前执行侦查任务时,发现两名学生模样的男孩子表情反常、形迹可疑,遂上前盘查。在民警面前,给刘震宇“打工”半年多的王某终于有了胆子,向民警诉说了一切。后经民警进一步审查,刘震宇交代,自2003年10月以来,以威胁恐吓方式向王某索要钱财100余次,共索要人民币8万余元。现刘震宇已将钱财挥霍一空,其中包括购买了2辆本田50型摩托车(现已起获)。 日前,刘震宇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西城分局刑事拘留(本文涉及人员均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