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县人大代表遭非法拘禁 涉案民警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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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16:25 温州新闻网 | |||||||||
去年,在临高当地传得沸沸扬扬的临高公安机关非法拘禁县人大代表一案,在临高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目前有了初步结果,临城西门派出所指导员符某因涉嫌非法拘禁县人大代表林赞桂,于2月25日被临高县检察院批捕。3月4日,记者赶往临高县城,对此案的受害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采访。 县人大代表午夜被抓
在一茶馆里,记者见到了军人出身的林赞桂。今年22岁的林赞桂是临高县博厚镇五尧村委会龙浪村人,临高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几句寒暄后,林赞桂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及同伴被非法拘禁的经过。 2003年7月6日晚,林赞桂与本村青年王小军(男,23岁)、林宾(男,21岁)一同到临城喝茶打牌。7日1时许,由林赞桂骑一辆红色进口鹰牌两轮摩托车,王小军、林宾同骑一辆黑色嘉陵牌两轮摩托车慢速行驶到临海路县实验小学对面时,被临高县公安局一辆110巡警车超车拦住。有三人下了警车(事后得知他们是110巡警许某、庄某和实习生陈某),其中一人手持冲锋枪命令林赞桂等三人高举双手不要动,另外两人动手搜林赞桂等人的身。当时林赞桂说,我们是守法青年,没干坏事,我是县人大代表。说着林赞桂把随身携带的县人大代表证递给许某,许某看了一下就将代表证甩给林赞桂,并叫庄某和陈某用一副手铐铐住林赞桂和王小军,因只有一副手铐,故林宾没有被铐。接着把他们带上警车,由许某开警车,庄某和陈某分骑林赞桂等人的两辆摩托车,先到县公安局,把摩托车放到刑警队车库,然后将林赞桂等人押到西门派出所。这时已是2时许。 三人被铐长达12小时 当时西门派出所值班的是指导员符某和工作人员符×。在派出所,林赞桂又一次拿出代表证递给许某,再次声明自己是县人大代表。许某只是从代表证上抄下林的姓名和地址,又把代表证还给林赞桂,并打开手铐。派出所工作人员符×听许某等人介绍抓住了前几天在电影院门口飞车抢夺的三个犯罪嫌疑人后,立即从值班室拿出一副手铐,用手铐穿过值班室铁门分别铐住林赞桂和王小军的一只手,然后又向许某借了手铐,同样把林宾铐在铁门上。此时林赞桂再三声明自己是县人大代表,绝不会干坏事,希望警方查清楚。符×说,“人大代表算什么,如果查清楚你们是抢夺嫌疑犯有你好看的。”110巡警走后,符×在值班室里睡觉了。被挂铐在铁门上的林赞桂等三人,站也不是,坐也不行,极为难受。过了好久,林赞桂尿急,要求符×打开手铐出去小便。符×说没有钥匙。林实在憋不住了,只好拉在派出所大厅里。 在煎熬中到了上午8点多钟,西门派出所别的民警抓回一名小偷,因没有手铐,符×才叫另一名工作人员打开林赞桂和王小军同戴的手铐,拿这副手铐去铐抓回的小偷。9点多钟,铐林宾的手铐被打开。10点多钟,西门派出所一名穿便衣的工作人员把林赞桂带到所后面小院树下石桌旁做了笔录。林赞桂再次声明自己是县人大代表。该工作人员很是惊讶:“你是县人大代表?怎么会抓你?”等林赞桂三人被做完笔录后,已是中午12点多钟了,符×用电话向所长王某请示如何处置林赞桂等三人,王所长指令,叫他们家人担保放人。这样林赞桂等三人在他们父亲的担保下被释放出西门派出所,此时已是13时24分了。而被扣的两辆摩托车直到7月11日才被110巡警队解扣放行,其中林赞桂所驾驶的摩托车前后车牌被撬摘下来,保险锁也不见了,前胎被弄破。显然该车被扣期间有人使用过。 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此案 第二天,林赞桂立即向临高县人大常委会反映自己被非法拘禁之事,县人大很是震惊,县人大主任符玉统指示法工委调查此事。 经调查认为,首先县公安机关拘禁县人大代表林赞桂的行为,已违反了《宪法》和《代表法》。 县人大代表林赞桂被公安机关拘禁,属于公安机关“采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的范畴。纵观全案,无论是110巡警,还是西门派出所的工作人员,都知道林赞桂是县人大代表,但他们都没有立即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得到许可,事后也没有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得到许可。宪法与法律规定人大代表所享有的人身特别保护权,不但得不到县公安机关的执行与保护,反而遭到践踏。 其次,县公安机关拘禁县人大代表的行为,亦违反了公安部1998年5月14日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第14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先行拘留的时候,发现其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立即向其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中,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暂缓执行,并报告原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如果在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立即解除,并报告原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在本案中,110巡警在执行之前,已知道林赞桂是县人大代表,但他们没有“暂缓执行”,也没有向局领导报告,反押送到西门派出所强制审查,执行后也没有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西门派出所工作人员也知道林赞桂是县人大代表,但他们没有“立即解除”,也没有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更没有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而是把林赞桂与其他嫌疑人一样对待,用手铐铐住并进行讯问,造成林赞桂被非法拘禁达12小时,其中被挂靠在铁门遭受肉体折磨达6个多小时。 责任人被检察机关逮捕 结束对林赞桂的采访后,记者到临高县人大采访了常委会主任符玉统。符主任说,县人大对该案很重视,不但成立调查组调查该案,还多次督促县检察院抓紧办案,给人大代表一个交待。在县人大的监督下,临高县检察院于2月11日拘留了西门派出所指导员符某,2月25日批准逮捕。 林赞桂简历 林赞桂于2000年12月入伍,在广东某部队服役。2002年12月退伍,适逢博厚镇选举人大代表,他被村民选为镇人大代表。并在2003年4月临高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中顺利当选,时年21岁,成为该县年龄最小的县人大代表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