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要求各地规范今年春荒期间灾民救助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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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18:4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 明确救助落实措施,规范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民政部10日向各地发出《关于规范春季灾民救助工作的通知》,对今年春荒期间灾民救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说,2003年是自然灾害较重之年,灾害给灾区群众生活带来很大困难。今年春荒期间灾区需政府救济人口较常年有所增多,救灾任务非常繁重。各级民政部门要以求真务
通知要求,省、地、县各级民政部门都要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春季灾民生活救助落实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救助落实方案要包括:今年春季的救灾形势、救助的重点区域、本级政府投入等基本情况和实施灾民救助的具体落实措施。 通知还要求各地确认需政府救济对象,要严格遵循村民申请,村委会初评并公示,乡(镇)政府审核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按期足额将中央和地方安排的救灾资金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灾民救助花名册》和救助对象生活安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