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搜身侵害人格权 工商帮女中学生讨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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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07:09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陈永和通讯员李保华、易常菊报道:近日,宜昌某超市在超市门口张贴道歉信,向一名蔡姓女中学生赔礼道歉。 2月22日,宜昌市工商局“12315”大厅走进一名蔡姓女中学生,投诉某超市侵害了她的人格权。原来,2月21日下午1时左右,她到某超市购物,付完款欲走之际,被售货人员拦住,询问是不是忘了什么商品未付款。这名中学生惊讶之余一口否认。售货员要求她检查自
但售货员还是不罢休。无奈之下,这名女学生只好当着众人的面拉开衣服接受检查,结果并未发现超市物品。但售货员仍不相信,要求她原地等待,以便去货架查看物品数目。就在此时,一个年龄、外貌与她相仿的女孩前来付款,售货员这才意识到自己认错了人,表示歉意并允许她离开。 这名女中学生认为,售货员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尊严和名誉。而且事情发生时,正好自己的老师经过超市门口,看到了争执的过程。这无疑会在老师和同学中产生不良影响,遂到工商局投诉,为自己讨回公道。 工商人员当即通知超市负责人到“12315”指挥中心接受调查。超市负责人承认情况属实,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调解,被投诉方在超市门口张贴道歉信一星期,并赔偿投诉人精神损失费2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