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一次二等功学费全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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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07:11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2001年,我军开始从普通高等院校中征召大学生入伍当兵。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解放军代表们表示,大学生士兵已成为军营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国家和军队制定了多项优待政策,欢迎更多的在校大学生入伍当兵。在校大学生服役保留学籍 2001年9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征兵工作条例》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学校应保留
据代表们介绍,大学生士兵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在部队荣立一次三等功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立二等功免试保送研究生 退役大学生复学后,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受到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据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曹智徐壮志(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