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认购、两周内签约、退房房源监管销售 南京禁止炒房号炒楼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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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07:2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南京首次遏制炒房投机活动的政策———《关于加强商品房市场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昨日终于出台。记者从南京市房产局获悉,政策主要包括了实名制认购、监管退房房源销售、开发商售楼“一房清”、开发项目网上公示等。 “意见”明确规定,禁止炒房号、炒楼花。针对假退房真转让的炒房行为,管理部门将对所退房源的销售实施监管。
由于目前开发商普遍加强了对期房炒作的限制,大多炒房得手的房虫不是开发商或楼盘代理公司的内部员工,就是有“内线”接应,因此,意见也对从业人员进行了规范:中介企业代理销售商品房,只能收取代理服务费,不得收取差价。营销人员不得炒卖或与他人串通炒卖房号或期房。对于违规企业或人员将吊销其资质证书或资格证书。 在商品房预售许可环节上,将推行销售、登记“一房清”;销售的时候,房产部门将定期公示准许上市楼盘的数量及销售情况,对预售房款也要加强监管。 按照意见规定,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需采取认购方式的,必须实行实名制,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接受其认购。认购协议签订两周内,双方必须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业内人士指出,房产部门以这种方式控制开发商售楼,将有效地扼制住开发商利用其员工及员工亲属以假认购、假签约的方式来套取银行贷款。(《南京日报》供稿侯锦阳/文) 作者:《南京日报》供稿侯锦阳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