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收费公示由乡进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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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09:13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为制止各种乱收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将收费公示制度由农村延伸到城市,在城乡全面实行。 通知要求,按照规定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公示制度可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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