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人权”首次写入宪法 政治文明的一大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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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14:38 国际先驱导报 | |||||||||
【作者】商汉 国际先驱导报评论列宁曾经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 这位无产阶级先行者的箴言在2004年3月的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找到了一个最好的注解。在对宪法的13项修正内容中,涉及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的就有6条,当“人权”一词第一
然而,政治文明发展对中国这个正在经历现代化转型的国家来说,分娩的痛苦无法避免。在《周礼》《法经》和《唐律》成文之后的许多年,1982年宪法于2004年的修正,对中国法律体系震荡的广度和深度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美国著名法学家庞德曾经说过:法律是和一定时间、空间的文明相联系的。在政治文明发展过程中所修订的宪法,既是政治文明的产物,也必将推动政治文明的发展,更是维护政治文明可靠性的利器。 但庞德没有、也不可能提及的,是法律更新对于一个现实社会所产生的实质性变革推动。一旦最高法律的无上神圣与个体的平凡尊严联系在一起,实际上意味着:中国人民的个体命运同国家命运的联系被纳入了一种法制体系。 可以预见,2004年之后的中国,“宪法”将会频繁成为媒体上出现的关键词。在越来越人性化的法律面前,从修宪到维宪,再到如何应对违宪,中国也许会遭遇到一连串前所未有的实质性话题。宪法不再是一部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大书。其实这样的一个过程,也就是政治文明的发展与重构的过程。尤其是随着保护人权写入宪法,现有法律制度中不符合宪法精神的部分将无可辩驳地遭遇质疑。这种冲突所呈现出来的,更多的不是欣喜,而是挑战。 如何维护宪法的神圣,必将成为今后中国政治聚光灯下一个持久的话题,而重新修订后的宪法,也将以一个基本大法的地位和责任,首当其冲地遭遇到一些反政治文明观念的冲击。现代化的过程对于当今的中国来说,更多也许是一种去“封建化”的过程。这一次,只不过是以修宪的名义呈现于国人面前。 在未来的某一天,当我们的后代面对前所未有的宪法诉讼时,或许他们比我们更加了解,产生于2004年的宪法修订案,对于现代化中国的政治文明进程,将具有何等的价值…… 相关专题:中国重视尊重和保障人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