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高速冲卡案有果 中队长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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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16:45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3月11日消息:乐清市纪委、监察局今天上午召开通报会,严肃查处“2.19”强行冲卡案件中的涉案干警。决定对乐清市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徐武桥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该大队综合室主任陈士远和车管所所长陈钊行政警告处分;大队长杨相岳对冲卡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乐清市公安局给予大队教导员周建平和综合室民警连建法警诫处理。建议高速公路温州交警大队按有关交通管理法规给予司机金坚胜(协警)相应处罚。
经查,2月19日下午,杨相岳、周建平带领陈士远、徐武桥、陈钊、连建法及司机金坚胜(协警)等人到瑞安市交巡警大队考察。晚上10时许,杨相岳一行驾蓝色别克商务车(浙CQ5323)返回乐清,到达甬台温高速公路瑞安收费站时,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告知由于大雾,高速公路封道。杨相岳等人下车交涉,要求工作人员让他们从高速公路返回乐清,但遭到拒绝。交涉过程中,徐武桥、陈钊、连建法强行将高速公路入口处的栏杆推开;陈士远用手推搡收费站值班班长孙某,徐武桥数次用手猛推孙某,当时该收费站闭路电视监控记录了冲卡情形。此后,徐武桥在收费站窗口工作人员不愿意的情况下要到通行卡,一行人强行驱车驶入被封道的高速公路。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该市纪委、监察局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迅速组织力量,查清了全案事实。 乐清市纪委要求该市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消除特权思想,带头遵守各项法规和纪律。(温州晚报 袁寿省)(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