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消协警示消费者 超市购物需谨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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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19:18 吉林日报 | |||||||||
本报3月10日讯 (记者 张丹) 今天,记者从省消协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一段时间省消协不断接到消费者投诉牞反映在超市购物时出现多算商品数量和凭空多收款等现象。 消费者陈女士到某超市购买了一些面包、奶粉等生活用品。收银员削磁录入商品并汇总计算后,报价240元。回家后经仔细核对发现票据上多收一袋奶粉的钱。陈女士找到超市经理,超市经理回答说,商品没有当场核对,离开超市后没有办法处理。还有一位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一包方便面被算成了5包方便面的钱款,也没有得到退款。 超市出现的侵权行为还有商品货价上打出了优惠价,收银机中的价格却仍是原价。消费者李先生反映,他在超市购物时看到某种商品货架上贴着“原价12元,现价11元”,可在收银台付账时,从电子显示屏上看到该商品的价格仍然是12元,李先生提出了质疑,收银员无法对此作出解释。超市中的商品有数万种,每日客流量成千上万,如果存在价格误差现象,就会损害很多消费者的利益。 超市已经成为百姓购物的重要渠道。为此牞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消费过程中不要忘记拿购物发票,并一定要当场将商品价格金额、数量核算清楚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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