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一年错判三次 取消办案资格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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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1:45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贵州交警一年内连续3次将事故责任处理错误,主办民警将被取消办案资格两年。 今年,贵州省各条高等级公路交通事故处理将实行主办民警责任制,此举将提高交通事故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改变以前事故处理中存在的推诿和不及时现象。
凡因主办民警过失造成现场勘查发生错误、调查取证程序或实体错误的,都将严格追究主办民警、大队领导和协办民警相关责任;因当事人申请复议,全年累计达三起被支队撤销、变更事故责任认定的主办民警,将取消其办案资格两年,并收回其《交通事故处理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