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违章 卖车外出躲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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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2:00 重庆商报 | |||||||||
热线报料永川驾驶员苏光地在成渝高速路荣昌境内超载违章,超过期限不去缴纳罚款,被高速公路执法部门推上被告席。昨日,荣昌县人民法院对苏光地进行强制执行,暂时冻结其一个银行账户。据悉,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过法院强制催收违章驾驶员罚款,在我国尚属首例。 本报驻高速公路执法总队记者邓方华实习生陈波报道昨日上午,荣昌县人民法院行政
去年8月30日,永川市临江镇沙湾村2组个体驾驶员苏光地,驾驶核载1.75吨的渝C13670货车装了16吨货物,行至成渝高速公路荣昌境内时,被高速公路执法人员逮了个现行。执法人员责令其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同时暂扣下他的驾驶证副证,苏当时在《违章处罚通知书》上签字认罚。9月22日,高速公路执法一大队对苏作出罚金5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处罚书用特快专递寄往苏光地家。 两个月后,苏光地既未缴罚款,又没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没向法院提起诉讼。原来,苏违章后没几天就卖了车,携妻带女去广州打工。苏的哥哥承认,9月27日他为弟弟代收了执法队寄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此事电话告知了弟弟。 昨日中午,法官去临江镇信用社和永川农行临江分理处,未见苏在这里有存款。接着,法官在永川陈食镇信用社查到了苏的一个账户,并通过相关程序暂时冻结,直到苏自觉交清罚款为止。 该院行政庭肖庭长说,苏光地违章后,立即去接受处理,罚款才500元,现逾期不交则已经超过2000元,还须向法院交纳150元执行费,如果继续拖欠,罚金会每天以15元递增。 当地一些驾驶员感慨:逃避罚款,得不偿失!(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