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不准公车“留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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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2: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依照规定,公车本来就不应该开回家。”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陈凌孚在政协会上提出:“解决小区停车位不够的最经济办法,就是公车让私车。” 近年来,由于私家车数量大增,许多住宅小区车位严重不足。每年政协会上都会有委员就此提出建议或提案,内容涉及小区设计建设时预留更多停车场地、建造立体停车场等。
据陈委员调查,不少小区内有1/3车位被公车占据。他说:“公车夜晚停泊在小区,既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又浪费了公家的资源,因为不少机关单位的停车场晚上却空空如也。而且按照有关规定,公车本来就不应该开回家。但由于多种原因,公车私用现象普遍,公车开回家也难以避免。因此建议有关单位在加快公车改革的同时,重申有关公车管理规定,真正让利于民。”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