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川六名法官被处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3:14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吴育苗李永文)因为判决书或裁定书上出现了错别字,重庆合川市六名法官受到纪律和经济方面的双重处罚。近日,合川市法院有关负责人在通报此消息时称,合川法院今年将全面推行严格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减少并最终杜绝判决书上有错字的现象。由于法官粗心大意,判决书上出现错别字和语法错误的现象时有发生,既损害法院的形象,也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按照合川法院的规定,带有错别字或者语法错误的法律文书一旦发放到当事人手上,就算一件错案。1名法官1年发生1件错案,法院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岗位目标津贴;发生两件错案,离岗学习,取消评优资格;发生3件错案,取消审判资格。这项制度实施至今,合川市法院共有六名法官因为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中出现错别字、语法错误等原因,受到通报批评并扣发了岗位目标津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