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一年错判三次 取消办案资格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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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3:14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邹宁)记者从贵州省交警总队直属支队获悉,交警一年内连续3次将事故责任处理错误,主办民警将被取消办案资格两年。 今年,贵州省各条高等级公路交通事故处理将实行主办民警责任制。 主办民警责任制规定,接交通事故报警后,各大队必须有主办民警及时赶赴现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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