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滥用PCR检测患者有权拒绝付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3:14 北京晨报 | |||||||||
据新华社杭州3月11日电(胡玲 张乐)从11日开始,对于浙江省内滥用PCR检测的医疗机构,患者将有权拒绝检测或付费。 浙江省卫生厅目前已在其政府工作网——“浙江卫生信息网”上公布了经卫生部验收合格的56家浙江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简称PCR)实验室名单,并提醒广大群众,在医疗机构就诊时,凡不在此列的实验室,病人可拒绝进行PCR检测或拒绝付费。
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又称PCR实验室,是专门用来检验艾滋病、乙型肝炎等病毒感染性疾病的一种检测手段。 作为较早接受验收评审的省份,浙江省共有56家被宣布为验收合格。浙江省卫生厅称,广大患者有权拒绝在未经验收的PCR实验室进行检测和付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