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小姐:我7个月提成5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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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4:15 天府早报 | |||||||||
该售楼小姐向成都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诉书,向老板索要被拖欠的薪水、经济补偿金共826422.83元 早报讯(记者赵倩实习生李瑜)“房子卖光了,老板原先许诺的提成却未兑现。”昨(11)日,四川税氏房产公司原销售主管周俊彦向成都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诉书,向自己的老板索要被拖欠的薪水、经济补偿金共826422.83元。
白领申诉:还我提成54万元 周俊彦称,2003年7月4日,她负责该公司在青羊宫附近的楼盘销售,与公司的合同约定底薪为2000元/月,提成是每月总销售额的2‰,合同期限为3年。同时两人还签订了超值分成协议,即在该楼盘项目中,对于超出3500元/平方米的部分,周俊彦能分到三成。 周俊彦说,从2003年7月至2004年1月,她一共销售出商品房22套,总销售额达到了13315296元。“7个月来,我实领工资总额为102458元,但我每一套房子都是超额售出的,按照30%的超额提成,我一个月收入就应当有9万多元,几个月的提成该有54万。但实际上,给我的超值提成只有47575.13元。” 老板应对:她在漫天要价 四川税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税进才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她实际一共就卖了十几套房子,剩下的都是其他人卖的,不能把提成都算到她一个人头上嘛。”税进才说,在付给周俊彦的薪水里公司是为其代扣了33%的个人所得税的。税进才表示,虽然目前有部分提成尚未付给周,但金额绝不是周俊彦说的那么多,必须清账才清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