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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台结婚?结果骗去卖淫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5:5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刘德华毕宏森记者赖永强) 一名妇女受他人指使,居然以“和台湾人结婚”为由,骗取4名女青年的信任,并分别组织4人与台湾人假结婚,将4人骗到台湾从事卖淫活动。记者昨日从省检察院获悉,这名叫唐梅的妇女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03年9月11日,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分局接到女青年向琳(化名)报案称:200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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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唐梅的妇女安排她和女伴共4人与台湾人结婚,婚后则要求她们从事卖淫活动。接报后,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将唐梅抓获。

  经查,唐梅于1999年在宜宾市翠屏区结识台湾高雄市人刘某(另处),刘以去台湾卖淫半年可以挣20万元进行游说,指使唐梅组织女青年。2003年4月,唐找到女青年向琳、王梅(化名)等4人,谎称可以介绍她们到台湾结婚。然后,唐梅与刘某一起组织4人与台湾4名男子假结婚,其间,唐指使4名女青年假冒刘某亲戚,在宜宾市出入境管理处为4人骗得“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然后在刘某“公司”的控制下从事卖淫活动。后来,台湾警方以涉嫌“妨害风化”强制女青年出境。法院审理后认为:唐梅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故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唐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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