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业办学分离改制一臂之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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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7:51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刘伟 郝建华 在我省国企改革攻坚战中,剥离企业办社会是一场关键战役。在全国人大会上,教育届代表,佳木斯大学校长张少杰建议,中央应加大对企业办学分离改制的扶持力度。 我省大批企办中小学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企业办学
据初步调查了解,黑龙江省目前还有企办中小学3151所,教职工19.9万人,在校生88万人。企办中小学规模大、涉及面广,企办校所在地地方财政弱,分离任务重,难度大,还需要中央在政策和资金上进一步给予扶持。因此要进一步明确分离企办中小学校教职工有关政策。国家虽已规定按地方编制接收经认定合格的在职教职工和退休教师。但对超编人员和行业系统的教育行政和教研人员的出路应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一是分离企办校后,地方按照国家的编制标准和接收条件接收在职教职工,富余的在职教职工和教育行政、教研人员应由企业按照企业改革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二是保证无论是政府接收的在职教职工,还是离退休教职工,都应享受到《教师法》规定同等待遇。目前企办校中小学教师年均工资比地方教师工资低6366元。全省企办中小学分离改制后的工资、经费、校舍修缮教学设施三项基本经费需要44亿元。这样的资金缺口,我省无疑难以解决。建议中央支持黑龙江省做好企办中小学分离工作。同时,我省也要进一步挖掘潜力,深化改革。避免在财力不允许、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一哄而上,造成不必要的波动和损失。(本报北京10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