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性骚扰被判赔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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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08:54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北京市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齐某因涉嫌用手机短信对“邻家大嫂”性骚扰,被闫女士告上法庭。昨天下午,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一审判决齐先生停止性骚扰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闫女士精神抚慰金1000元。
闫女士在法庭上称,她的爱人与齐先生是一个公司的同事,两人因此结识。去年12月22日,闫女士突然接到齐先生发来的短信,邀请她和齐先生夫妻一起去逛商场。“当我来到他家时,发现他爱人并不在家,便要离去。这时,他欲对我施暴,我挣扎后逃离他家。因为顾面子,闫女士没有报案。 随后,去年12月31日和今年1月1日,齐先生不断给闫女士发来短信息,由开始时的赔礼道歉,发展到发性骚扰短信,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的人格权利,并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 《新京报》供稿 | |||||||||